热门资讯

2023年德宏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发布时间:2023-11-19 06:07: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23年德宏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内容简介

一、德宏州人民医院简介德宏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4年,为德宏州人民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州内规模最大、功能较全,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二、招聘方式和时间、地点第一场现场招聘:2023年3月17日在云南

一、德宏州人民医院简介

德宏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4年,为德宏州人民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州内规模最大、功能较全,集医疗、教学、科研、急救、保健等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现代化综合医院。

二、招聘方式和时间、地点

第一场现场招聘:2023年3月17日在云南中医药大学五行广场;第二场现场招聘:2023年3月18日在昆明医科大学南苑;若第一场现场招聘名额已满,则取消第二场招聘。若第一、二场均未招聘满,则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后面的招聘面试。

三、招聘岗位及对象

(一)招聘岗位:

2023年德宏州人民医院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二)招聘对象:

1.公办高等学校一本及以上(不含专升本)医学院校2021年、2022年、2023年优秀毕业生,同等条件下有住院医师规培证人员优先,2021年、2022年毕业的需为未在编在岗人员(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

2.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毕业生。

(三)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1)网络报名:自2023年2月27日起至3月13日18:00,以“2023+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及邮件名,发送到电子邮箱:1024920501@qq.com。

(2)现场报名:3月17日9:00至13:00,云南中医药大学;2023年3月18日9:00至13:00,昆明医科大学。若3月17日已招满所有岗位人员,则不再接受第二场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按顺序扫描以下报名资料——居民身份证、个人基本简历、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修学科的成绩单(需有学校公章,在校期间总体成绩优异,所学专业必修科目无挂科)、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2023年规培结束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存为一个WORD或PDF文件(后缀名为.doc或.docx或.pdf),进行网络提交或现场提交。咨询电话:0692-2139066(正常工作日),杜老师:13988229816,黄老师:18306930099。

(三)考核步骤

1.资格审查,确定考核对象

按照批复,根据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初选考核对象。

2.现场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分别于3月17日在云南中医药大学、3月18日在昆明医科对初选的考核对象按照考核对象从所修学科的成绩、获奖情况、学校推荐就业意见、考生对测试病案的分析结果等方面进行测评。测评总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以下者不予以录用。

3.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核测评结果,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向州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通过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意向协议书》一式三份。

4.资格复审

7月,拟聘用人员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招聘所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到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就业意向协议书自动失效。

5.体检、考察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对象。

6.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dh.gov.cn/rsj)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7.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并完善相关聘用手续。《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在本人档案、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存1份。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二)对不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遵守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