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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疫情防控隔离/核酸政策(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2-12-25 06: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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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进一步加强盈江县管控措施的通告境外疫情防控形势持续恶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要求,经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盈江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出盈江(一)离开盈江。全县干

关于进一步加强盈江县管控措施的通告

境外疫情防控形势持续恶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严防输出”防控要求,经盈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进一步加强盈江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出盈江

(一)离开盈江。全县干部群众非必要不离盈。确需离盈的,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绿卡),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放行。

(二)进入盈江。

1.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进入盈江县的一律劝返。若已进入盈江,高风险地区一律实行“14+7”管理,即:14天集中隔离管理、7天居家健康监测;中风险地区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理。期间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相关费用自理。

2.有疫情发生县(市、区)旅居史人员(不含该县高、中风险地区)一律劝返,确需进入的一律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于第1、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3.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德宏抗疫情”和“通信行程卡”绿码(绿卡),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三)各出盈、入盈人员要主动接受健康检查,不得冒用他人健康码、行程卡等信息,不得伪造使用相关证明材料,不得绕关避卡躲避检查。各进出盈卡点要严格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进出。二、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措施,严格按照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要求,认真做好个人防护。

三、全县KTV、歌舞厅、酒吧、慢摇吧、演艺吧、网吧、游戏厅、珠宝玉石毛料销售场所、展销场所、影剧院等重点场所和非民生保障必需行业继续暂停营业。餐饮服务单位严格控制就餐时间和就餐人数,严禁规模性聚餐,鼓励提供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

四、零售药店继续暂停对外销售感冒、退热、咳嗽、腹泻、抗病毒、抗生素(抗菌)等“一退两抗”药品(包含有上述功能药品),对需要上述药品的群众,要告知其及时前往指定发热门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各级各类学校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上下学,并要求教职员工、家长和学生做好上下学途中的个人防护,确保离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减少外出,非必要不出盈江,不得前往边境地区和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校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线下授课活动暂时停办。

六、继续暂停联欢聚餐、宗教活动、宗亲同学聚会、文艺演出、民俗节庆、广场舞等群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制度,白事按要求向所属村(社区)报备,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七、各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民生配套服务场所,宾馆酒店、政务服务窗口等人员流动较大的重点场所按照“限量、错峰、有序”要求,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消毒、通风、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线下采购和人员进出,发现黄码、红码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场所,并及时上报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鼓励线上方式进行消费,提倡网订店送、无接触交易等便利服务。

八、各重点行业场所要严格查验来往人员,对拒不执行相关工作要求,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九、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挠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上述管控措施自2021年11月6日12:00起开始执行,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