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昆华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指南
一、检测对象
返乡、体检等“愿检尽检”普通人群
二、标本采集地点
门诊采样点,位于门诊大厅一楼
三、样本采集时间
每天8:30—11:30 ;13:30—17:00
四、出具报告时间
11:30以前完成采样的患者当天17:00取结果,17:00以前完成采样的患者第二天9:00取结果。
五、报告领取地点
医技楼二楼检验科或自助打印机打印结果,可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凡是通过就诊卡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并提供了身份证号码的患者,24—48小时后可在健康码、国务院客户端同步显示核酸检测结果(因需要逐级上报,故稍慢)。
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
所有的专科门诊和急诊内科均可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申请单。
七、注意事项
(一)核酸检测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
(二)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尽量不喝水、不喝饮料,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不要使用口腔内清洁剂和口腔内药物;采集时要减少吞咽动作,不做清嗓子(如咳痰吐痰)的动作。
(三)采集鼻咽拭子前,被检测者应告知采集人员是否有相关既往病史或相关事项,如鼻腔手术史、鼻中隔弯曲、血液病、咽喉疾病或服用抗凝药等相关危险因素。
(四)检测者需正确佩戴口罩,检测前取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可准备一个备用口罩,以备污染后随时更换。
(五)在采集口咽拭子时检测者头后仰,张口发出「啊」音,有助于暴露咽喉,采样过程无特殊不适,但部分敏感人员可能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休息后即可缓解,受检者可配合采集人员尽量放松、保持深呼吸,大部分人员可避免不适。
(六)所有等候检测人员一定要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
八、相关说明
1、医院已可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英文报告单,有此特殊需求可电话联系:15825295062。
2、检验报告需加盖“检验报告专用章”的,请到医技楼二楼检验科导医台。
3、团队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请联系健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张晓梦13888436014,陈东菊13888138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