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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疫情防控政策(持续更新)

发布时间:2023-04-15 10:10: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富宁县疫情防控政策,富宁县疫情防控公告,富宁县疫情防控政策(持续更新)

内容简介

| 7月5日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地区入(返)富人员。须在所经过的交通管控卡点接受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富宁卡口码”,均无异常后可正常通行。》》富宁县调整当前疫情防控人员出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5月30日根据

| 7月5日

无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地区入(返)富人员。须在所经过的交通管控卡点接受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测量体温,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富宁卡口码”,均无异常后可正常通行。

》》富宁县调整当前疫情防控人员出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 5月30日

根据近期省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目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决定对入(返)富人员分类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关于调整入(返)富人员管理措施的通告

| 2022年5月11日

当前,周边国家及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措施,应对疫情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出行管理工作,有效降低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富宁县调整当前疫情防控人员出行管理措施

| 2022年4月22日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请广大干部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非必要不离富,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如必须出行需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形势,自觉服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近期在州内出行人员健康管理要求作如下温馨提示:

》》富宁县疫情防控出行温馨提示

| 2022年1月26日

立即报备:返乡人员提前向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报备,返乡(外来)人员抵达富民后,须在12小时内向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报告,遵从防疫规定,落实防控措施。

》》2022富宁县发布返乡须知(报备+隔离)

| 12月24日

严格实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要求,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所有乘高铁、客车、出租车、网约车、自驾车等离富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承运方及查验点的查验,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从省外及我省边境地区入富返富人员要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的,要在抵富后24小时内就近就便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将检测结果报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登记备案,并配合进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查验。

》》文山富宁发布疫情防控政策(返乡+核酸)

| 12月2日

12月2日,德宏州陇川县报告多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病例。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输入和扩散蔓延,现就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宏州陇川县及高中风险地区入富返富人员管理要求

(一)自2021年11月17日以来有德宏州陇川县及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途径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村委会(社区)报告,主动配合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密切关注共同生活、工作等人员身体状况,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二)有德宏州陇川县及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要主动监测自己和家人的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立即报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三)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1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有德宏州陇川县及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出入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四)对有德宏州陇川县及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不主动报告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其他防控措施

(一)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国内高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如非必要不离富、不要前往德宏州陇川县及高中风险地区。

(二)进入高铁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积极配合查验“两码”、检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病毒传播、构建人群免疫屏障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加强免疫接种条件的及时完成加强免疫。

| 2021年8月27日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调整和强化提级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一、提级管理区域

田蓬镇、木央镇、里达镇辖区,新华镇坡地村委会安飞村小组,岩纳村委会大地、石家洞、三丫树、洪门和三甲村小组。

二、严管人员进出

(一)因私确需进出提级管理区域的干部群众,须持“三个证明”(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身份证明、疫苗接种证明)向辖区派出所申领通行证,自觉接受卡点查验后方可通行。

(二)因公确需进出提级管理区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县、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申领通行证,自觉接受卡点查验后方可通行。

三、严明管控事项

(一)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婚庆、喜宴;

(二)取消所有赶集活动;

(三)严禁销售各类进口冷链食品;

(四)关闭棋牌室、KTV、网吧等休闲娱乐场所;

(五)停止举办各类体育赛事、文艺演出和民俗活动;

(六)严禁适龄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进入商场、超市、酒店、餐馆、农贸市场、学校等公共场所;

(七)关闭各类活禽交易场所;

(八)简办丧葬事宜。

本通告自2021年8月27日零时起执行,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按本通告执行,若有调整另行告知。无相应证明者一律劝返。对不配合查验或干扰、阻挠疫情防控工作者,一律从重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

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电话号码 0876-6122628

县疾控中心电话号码 0876-6128212

新华镇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3022587

板仑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361011

归朝镇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80366

谷拉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86011

洞波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390012

者桑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62012

剥隘镇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30668

那能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36011

花甲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70011

阿用乡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3069730

里达镇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91011

木央镇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440012

田蓬镇人民政府电话号码 0876-63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