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47号)
关于使用“威楚报备”平台进行入楚报备的通告
一、报备人群
所有州外来(返)楚人员。
二、报备要求
(一)2022年9月5日0时起,来(返)楚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通过“威楚报备”平台进行报备。老人、儿童等无法使用手机的特殊情况,可由直系亲属代为报备,或以电话方式向目的地社区(村委会)进行报备。
(二)来(返)楚人员应严格按要求进行报备,火车站(高铁站)、客运站、宾馆、酒店、景区、社区要加强对报备情况进行查验。
(三)各县(市)应对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按照全州最新防控要求,及时将有涉疫风险的外地来(返)楚人员纳入健康管理。
(四)外地来(返)楚人员应主动配合,对于瞒报、谎报、迟报,或拒不配合、拒不执行相关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来源: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时间:2022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