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陇川疫情防控通知
| 12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加强口岸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4号)要求,现公布腾冲市、金平县、河口县、麻栗坡县、马关县、富宁县、江城县、孟连县、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芒市、盈江县、陇川县、瑞丽市、泸水市、镇康县、耿马县、沧源县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
为有效控制疫情传播风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离开上述19个陆地边境口岸城市的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有关人员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查验核酸检测证明。如未履行疫情防控义务造成传染病传播扩散,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离开云南陆地边境口岸城市需要核酸检测吗?
| 12月15日
(一)进入陇川
近14天有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严格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执行。其他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绿码,体温无异常通行。
(二)离开陇川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德宏抗疫情”绿码,在体温正常的情况下通行。
》》12月15日云南陇川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 12月3日
由于我县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为确保疫情不外传,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加强人员、车辆进出陇川主城区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21年12月3日9时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陇川主城区。
二、在陇川主城区工作、生活的人员凭有效凭证(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权证、本人经营证照或行政主管单位证明),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扫码、测体温进入。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凭本单位或行政主管单位证明进入。
》》关于严格管控人员、车辆进出陇川主城区的通告(12月3日)
| 12月2日
为保证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陇川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将外出严格规范佩戴口罩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陇川县的所有人员外出或在公共场所活动都必须规范佩戴口罩。佩戴口罩时要将折面完全展开,将嘴、鼻、下巴完全覆盖。
二、全县各类经营主体营业期间,在经营场所范围内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口罩。
》》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严格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
| 7月14日
根据近期边境疫情防控需要,为保障陇川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陇川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需进一步加强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从2021年7月14日8时起,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陇川。
》》所有人员非必要不进出云南陇川| 4月2日
自2021年4月2日零时起,全县酒吧、棋牌室、洗浴桑拿、按摩足浴、网吧、舞厅、KTV、线下培训、影院、健身房、体育馆等文化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停业时间暂定14天(如若延期,视疫情决定)。
各级党政机关召开的会议按照非必须不召开的原则,确需召开的会议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控制参会人员规模,落实扫码、测体温等防控措施。
继续执行全县取消聚集性活动,丧事减办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各类餐饮业、机关食堂经营主体要按照《餐饮服务行业防控技术指南》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员工上岗必须佩戴口罩,餐具、饮具等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对走廊、电梯等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增加消毒频次,桌位间距一米以上。严格执行扫码进入的规定,全面推行公筷公勺。
卫健部门要按照人、物同防的要求,加强外环境监测,加大进出口货物、界河水体等核酸采样检测力度,对抵边一线值守人员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采样。
严格执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原则,并按要求向所在村(社区)报备,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并扫码亮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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